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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9-08-01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航空港区、经开区、高新区、郑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9月份住建部将组织第二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为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同时结合贯彻落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等7部门《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精神和“新郑实名制管理推进会”情况,经研究,拟定于2019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立新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曲 标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轶西 市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远 烁 市城乡建设局总师、质安处处长

      张顺海 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处处长

  组 员:徐栓成 杨照安 岳全龙 林 海

  下设四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分设建筑市场专项组和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组。具体如下:

  1.第一检查组:负责检查高新区、上街区、荥阳市、巩义市

  组 长:远烁(兼)

  副组长:朱建民

  成 员:周长洪 刘 伟 崔明浩 孙 哲(质量专家) 唐怀中 韦小波(安全专家)

  联络员:崔明浩,电话:13838069101

  2.第二检查组:负责检查惠济区、中原区、新密市、登封市

  组 长:张顺海(兼)

  副组长:李一玮

  成 员:张 威 薛洪杰 宋 凯 王 昱 亓 喆(质量专家) 何建宝 王利军(安全专家)

  联络员:张 威,电话:15290833180

  3.第三检查组:负责检查二七区、经开区、航空港区、新郑市

  组 长:徐栓成(兼)

  副组长:岳全龙(兼)

  成 员:张海德 李永强 何汉宇 王凯强(质量专家) 程晓波 蔡焕新(安全专家)

  联络员:何汉宇,电话:13073710215

  4.第四检查组:负责检查金水区、管城区、郑东新区、中牟县

  组 长:杨照安(兼)

  副组长:林海(兼)

  成 员:詹 坤 林 雍 程志祥 黄 琳 李小艳(质量专家) 张 彦 张铁闯(安全专家)

  联络员:程志祥,电话:17337137378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方面

  1.贯彻落实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

  2.开展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建造师、监理师等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情况。

  3.贯彻落实“新郑实名制管理推进会”和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情况。

  4.受检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执行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在建项目落实“一金三制”(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筑工人实名制、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情况,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发(承)包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等。

  (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1.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及开展情况,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隐患査处情况,监督机构建设情况等。

  3.受检工程企业、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査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时间:2019年7月26日至8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小组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各县(市)、区的简要汇报(不超过15分钟)、查看相关文件及资料,随机抽选2项受检工程(其中,1项安置房项目,1项公共建筑,且其中1项应为政府投资工程)。

  2.现场检查,现场反馈。两个专项检查组同时对抽选的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当场反馈检查情况。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下发《执法建议书》。

  四、工作要求及检查纪律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认真准备,组织开展好本地建筑工程的自查自纠,并根据检查组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检测设备(如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做好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精心准备。各受检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有关备检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到场。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将严肃处理。

  (三)严格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四)加强沟通。畅通联系渠道,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专项检查联系人,并于2019年8月2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检查联系人、联系方式与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一览表(附后)报各检查组联系人。

  附件:1.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一览表

     2.建筑市场方面检查表

     3.工程质量方面检查表

     4.安全生产方面检查表

 

2019年7月29日

附件

详情请点击网站:http://public.zhengzhou.gov.cn/02Q/188020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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