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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县(市、区)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专项检查暨2018年度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9-01-03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促进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不断提升,依照住建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342号)、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郑建文〔2015〕10号)、《2018年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文件要求,结合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和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专项检查暨年度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城建委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曲 标 市城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远 烁 市城建委总工程师、质安处处长 

      徐栓成 市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世杰 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站长

      孙海胜 市市政工程监督专业站站长

  成 员:林 海、谢行东、张 艳、李一玮、唐碧凤、廖 薇、沈燕霞、刘建华、袁为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委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本次检查的各项联络协调等事宜,办公室主任由远烁兼任,办公室联络员从军,联系电话67188926。

  二、检查考核范围

  1.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包括:中牟县、新郑市、荥阳市、上街区、新密市、登封市、高新区、经开区、管城区、二七区、中原区、金水区、惠济区。

  2.各县(市、区)在建工程。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质量方面

  1.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情况,开展工程质量提升督查情况,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及隐患查处情况等。

  3.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和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情况。

  4.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参建单位标后履约、从业人员执证上岗、在岗履职、质保体系建立和运行、质量责任终身制落实等情况,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挂靠等问题。

  5.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抽查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质量控制资料,并对主要建筑材料、结构质量进行抽测。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重点是抽查监督档案管理情况。

  7.今年以来各级各类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安全方面

  1.开展工程安全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2.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情况。

  3.建立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制度情况,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2018年度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和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情况。

  5.工程各责任主体履行安全责任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否履行安全职责,项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问题。

  6.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情况。

  7.工程安全管理监督机构设置、运行、辖区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情况。重点是机构设置、监管机制运行、监督档案管理情况。

  8.今年各级各类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9.全年执法工作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19年1月8日至1月16日,对各县(市、区)考核的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一)听取汇报及资料核查

  听取并查看各县(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立及运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及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情况。

  (二)现场查看工程

  查阅在建工程台帐,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每个县(市、区)1-2项在建工程,其中:安置房或保障房工程不少于1项,外地企业施工项目不少于1项。所查项目施工形象进度应在主体3层(含3层)以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局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考核工作,按照要求提交在建工程台账,提供必要的检查仪器设备。各县(市、区)建设局务必于1月4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在建工程台账报郑州市城建委质安处,联系人从军,联系电话67188926,邮箱sjwzac2009@sina.com

  (二)注重工作实效。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突出的实体质量问题、行为质量问题、安全隐患问题,现场将下达《郑州市建设工程执法建议书》和《郑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告知书》,由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当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郑州市城建委质安处。市建委将对本次检查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并做为各县(市、区)建设部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严肃工作纪律。检查组及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

  附件:1.检查组名单及时间安排

     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3.2018年度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查考核评分表

     4.安全专项检查暨2018年度考核检查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2019年1月2日

相关附件:

详情请点击网站:http://zzjw.gov.cn/GovernmentAffairOpening/Notice/14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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